應有的權利-統一發票兌獎

好不容易才中獎,千萬不要輕易就放棄 好不容易中了統一發票的一個小獎,拿到銀行兌獎時,行員卻告訴你發票上店家名稱不清楚, 無法給付獎金. 你會就此放棄嗎 ? 千萬別放棄依據稅捐處的說明財政部早有規定 ---> 四獎以下(四千元獎金),可以直接兌現,三獎以上(一萬元)才需找原開發票的店家重蓋店章才能領獎. 下次銀行行員若用這樣的理由拒絕兌獎給你.你可以要求他立即打電話到財政部六組(02-2322-8193) 查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