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第十二屆臺中彩墨藝術節【帽子創意設計大賽】      

一、主題:以帽取人
二、主題說明:
你的想像力需要釋放了,勇敢地證明自己的能耐,千萬別錯過這個讓你發揮創意的舞台,今年第十二屆臺中彩墨藝術節,以「帽子」為活動主題,我們需要你共同來打造最獨特的藝術盛典。今年的帽子創意設計大賽,將選出最具奇想創意的帽子,豐富的獎金等你來拿,歡迎你一起來飆創意!
三、辦理單位:
(一)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
(二)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文化局
(三)承辦單位:利洛國際有限公司
四、參賽資格:
(一)凡對本比賽有興趣之高中職(含)以上學生、設計師、社會人士或團體皆可參加(以團體組隊參加者,每組以三人為限,報名時需填寫一團體代表人,以利發送通知及獎金發放)。
(二)本比賽主辦、承辦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加。
(三)每位、每組參賽者投稿次數以一件為限。
五、參賽辦法:
(一)作品規格、素材不限,但須能搭配開幕走秀穿戴於模特兒頭上及公開展示(詳本簡章第九點)。
(二)2013年8月9日(星期五)以前,請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「2013第十二屆彩墨藝術節活動」網站填寫報名資料,以中文繕打報名表及創作概念說明,以完成線上報名。
(三)備齊下列資料與作品實體併送參賽:
1.報名表及創作概念說明(完成線上報名後列印)
2.作品圖檔光碟乙片
請燒錄作品圖檔3張(含作品3個不同角度,單一背景色,解析度1024*768dpi之數位檔),光碟上請註明作者姓名與作品名稱。
3.授權及切結書
六、收件方式:
(一)收件日期:2013年8月5日起至8月9日止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(親自送件者,請於8月9日18:00前送達)。
(二)收件地點:40759臺中市西屯區大有一街22號
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彩墨藝術節活動小組收
(三)洽詢電話:04-23134000分機23(利洛國際有限公司)
04-22289111分機25213(臺中市政府文化局)
七、作品評審與頒獎:
(一)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。
(二)評審標準:
1.創新突破40%
2.設計美感35%
3.素材應用25%
(三)得獎名單將於評審後公告於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(http://www.culture.taichung.gov.tw),並專函通知。
(四)頒獎日期:2013年9月15日(星期日)
八、獎勵:
(一)第一名:1名,獎金新臺幣5萬元整(含稅),獎狀壹紙。
(二)第二名:1名,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,獎狀壹紙。
(三)第三名:1名,獎金新臺幣1萬元整,獎狀壹紙。
(四)佳作:3名,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,獎狀壹紙。
(五)入選:若干名,獎狀壹紙。
(六)網路最佳人氣獎:3000元,獎狀壹紙。
201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,於活動網站進行網路票選,投票結束後,依所得票數高低選出網路最佳人氣獎。
九、展覽:
得獎作品預計於2013年9月15至2013年10月2日安排於2013第十二屆臺中彩墨藝術節開幕式及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展出。(展期及地點如有變動,以主辦單位公告為主)
十、注意事項:
(一)得獎者須親自出席2013年9月15日(星期日)活動開幕式暨頒獎典禮與藝術交流對話。
(二)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,主辦單位有無限期、次數、各類型態媒體宣傳、展覽、攝影、出版等印製權及網站刊登權,及進行任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,且不再另予通知或致酬原作者。
(三)參賽作品須符合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,切勿一稿多投;若有抄襲、模仿或冒用他人名義之侵犯他人著作權等情事者,經查屬實者,將取消資格、追回獎金及獎狀,並由參賽者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(四)所有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均不主動退件,需要退件者請於活動結束後15日內親自領回或聯繫承辦單位(利洛國際有限公司)協助寄回,惟需自付運費。未於期限內領回或聯繫者,不予退還作品,亦不負留存保管之責任。
(五)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,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,必要時得以「從缺」或「調整名額」辦理,但以不超越本簡章第八點所列獎金總額為限。
(六)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害造成作品損害,一概恕不負責。
(七)凡送件參賽者視同認同本比賽之各項規定。
(八)獲獎所得獎金須依所得稅法規定列報所得,代扣稅金。
(九)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告。
(十)活動詳情請上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,若有疑問請電洽:04-23134000利洛國際有限公司 彩墨藝術節活動小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