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應用服務      

檔案應用服務
應用內容:受理民眾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檔案。
應用範圍:本局保管之機關檔案。
受理時間:星期一~星期五上午8:30至下午5:30(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)
受理單位:請至本局秘書室之業務窗口辦理申請檔案開放應用事宜。
其他事項:請參閱臺中市政府各機關檔案開放應用要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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