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華民國第29屆版印年畫徵選活動」公開徵件簡章      

一、 活動宗旨:爲推廣年畫藝術,促進年畫多元永續發展,特辦理本活動,以提倡傳統民俗文化與藝術創作之結合,達文化傳承之目的。
二、 指導單位:文化部
三、 主辦單位:國立台灣美術館
四、 徵件主題:以歡樂農曆新年為旨,歲時節慶為主題之版印年畫作品為限。
五、 參加對象:採公開徵件方式,凡對版印年畫創作有興趣之中華民國國民及
居留於台灣之藝術工作者,均可送件參加。
六、 收件日期:自民國102年8月25日至9月25日止。
七、 徵件件數:每人送件不得超過3件作品。
八、 送件方式:一律以掛號郵件寄達,收件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憑,逾時退回。
郵寄地址—臺中市西區40359五權西路一段二號 國立台灣美術館展覽組收(註明參加「中華民國第29屆版印年畫徵選活動」)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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